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11日 上午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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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法修正草案說明會/公務員爭尊嚴 促刪 …
....〔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考試院銓敘部十日在縣府舉辦考績法修正草案說明會,多數與會的公務員代表頭綁「尊嚴」白布條,要求刪除修正草案中的「考列丙等人數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三」等條文,南投縣為全台公務員抗議該法條開了第一槍。
該場宣導說明會是考試院銓敘部在全台舉辦的廿場次中的一場,只能容納約二百名公務人員參加,為凸顯投縣公務人員對修正草案中部分條文的不滿,並希望考試院重視訴求,在會場中貼出抗議「尊嚴一再被踐踏,服務士氣難提升」等海報,與會的人員也大多綁上寫有「尊嚴」的白布條。
南投縣公務人員協會訴求主要是針對第九條之一的丙等人數比率不得低於三%,及第六條之二的「不聽指揮或破壞紀律,有具體事證,經疏導無效者,考列丙等」的規定,認為該法條恐淪為整肅異己、踐踏公務員尊嚴的工具。
有公務員私下透露,地方執政有派系和藍綠色彩,一旦被首長列為「異己」,恐怕就是丙等候選人,三年都得丙等就得走路,這種氛圍是中央感受不到的,因此才希望刪除並有配套做法。
南投縣公務人員協會總幹事林麗芳等人代表提出上述訴求,銓敘部常務次長涂其梅說,相關修法會從主管課責機制、保障機制及考績委員會功能強化三方面著手,且一定要給被打丙等者申辯的權益;全國廿場宣導說明會所得到的意見,會帶回考試院彙整作為修正的參考。
>>>>>今年公務人員高考人事行政現行考銓第一題,就考到了有關考績的問題!
其實當初推動3%丙等的時候,就有不少反對的聲浪,也有不少的學者提出了實務上可能發生的弊端!
我想,考績的初衷,無非就是提升行政人員的辦事效率與敬業的精神!可是制度的設計還是要兼顧各方的利與弊,否則人員都無法安心任職!
當然值場上,有所謂的情面與場面還有人面,然而往往情面與人面,多多少少都會影響考績!
因此,如何規範法律!?真的是技術與藝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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